(—)适应症
任何原因引起的缺02与CO2潴留,均是呼吸机气治疗的适应证。
1.具体应用范围:
(1)各种原因所致心搏、呼吸停止时的心肺脑复苏。
(2)中毒所致的呼吸抑制。
(3)神经~肌肉系统疾病造成的中枢或周围性呼吸抑制和停止。脑卒中(出血和缺血)、脑外伤、脑炎(细菌、病毒、原虫、寄生虫等)、脑部手术、癫痫持续状态(原发或继发)、各种原因所致的脑水肿、脊髓、神经根、呼吸肌等受损造成的呼吸抑制、减弱和停止等。
(4)胸、肺部疾病,如ARDS、严重肺炎、胸肺部大手术后,包括COPD、危重哮喘等。
(5)胸部外伤:肺挫伤、开放性或闭合性血气胸、多发多处肋骨骨折所致的连枷胸,只要出现无法纠正的低氧血症,均是应用机械通气的适应症。
(6)循环系统疾病:急性肺水肿(心源或非心源性)、急性心肌梗死所致的心搏骤停、心脏大手术后常规机械通气支持等。
(7)雾化吸入治疗。
2.应用指征:
(1)任何原因引起的呼吸停止或减弱(呼吸频率<10次/分);
(2)呼吸窘迫伴低氧血症(PaO2<60mmHg);
(3)肺性脑病(强调意识障碍严重程度);
(4)呼吸道分泌物多,无力排出;
(5)胸部手术后严重低氧血症;
(6)心脏大手术后,尤其是接受体外循环的患者;
(7)胸部外伤致连枷胸和反常呼吸。
(二)禁忌症
呼吸机治疗没有绝对禁忌症。任何情况下,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治疗,均强调权衡利弊。病情复杂,矛盾重重,需选择利最大、弊最小的治疗方案。除未经引流的气胸和肺大泡是呼吸机治疗的禁忌症外,其余均只是相对禁忌症。如:
1.低血容量性休克患者在血容量未补足以前;
2.严重肺大泡和未经引流的气胸;
3.肺组织无功能;
4.大咯血气道未通畅前;
5.心肌梗死(相对);
6.支气管胸膜瘘;
7.缺乏应用机械通气的基本知识或对机械通气机性能不了解。